丰宁县2025年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申报开始啦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程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两癌”救助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扩大 “两癌”救助工作覆盖面,帮助更多 “两癌”患病妇女缓解经济压力,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妇联《2025年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就做好低保特困等“两癌”患病妇女救助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截至2025年3月31日,原则上为民政、乡村振兴或农业农村等部门认定,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的、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我省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在对申请救助的低保特困妇女实现救助全覆盖的基础上,救助范围可扩大至易返贫致贫、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同一对象、同一病种不重复救助。 二、申报流程 1、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2025年度河北省“两癌”患病妇女救助个人申报表并由村、社区逐级上报。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病种病情证明复印件(诊断书、病历)、低保或特困证明、知情书等。 3、村(社区)、镇(街道)妇联负责具体指导做好救助申报工作,并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县级妇联。 三、截至日期 请各乡镇、街道做好宣传工作,并于2025年3月31日之前将所需材料上报至县妇联。 四、温馨提示 1、已得到“两癌”救助金10000元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2、以前年度已申报但未救助过的人员,可再次申报。 3、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不能确保100%救助。 4、申报时间截止为2025年3月31日。 5、具体详情可咨询乡镇(街道)妇联。
来源:丰宁满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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