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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已过,还未年报怎么办?请记牢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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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0 14: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丰宁在线实报 于 2023-7-10 14:40 编辑

2022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已于2023年6月30日结束。超过此时限未报送公示2022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登记机关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别急,河北市场监管重要提醒]请记牢以下2点:
012023年7月1日起,未报送历年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仍然可以补报年报信息,报送顺序应为按年度顺序依次补报。
年报的正确打开方式
↓↓↓
(一)通过网页方式登录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上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官方网站登录网址为:http://he.gsxt.gov.cn
(二)通过微信端登录
可关注“河北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网上大厅】,可根据情况点击【企业年报入口】或【个体户年报入口】进入年报页面。
微信图片_20230710114843.png
02 2023年7月11日起,因未按规定时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在补报年报信息后,可向登记机关的同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恢复正常标记状态,进行信用修复。
来源:河北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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