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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服务被狗咬伤 责任到底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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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上门服务日渐流行,但在服务过程中被雇主的宠物狗咬伤,责任究竟谁来承担呢?近日,丰宁法院土城人民法庭就处理了这样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按照约定前往刘某1家中更换轮胎,不料,刘某1的宠物狗突然冲出来咬伤了张某的腿。事发后,张某先后四次去往医院进行治疗并注射狂犬疫苗,但刘某1却推卸责任,声称狗是其父亲刘某2的,应由刘某2来承担赔偿,张某遂电话联系刘某2,但刘某2仍拒绝赔偿。后张某曾通过村委会和当地派出所多次与刘某1和刘某2协商赔偿事宜但两人均拒绝承担责任,无奈之下,张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主动与被告进行联系,首先向其传达饲养动物应尽到饲养人、管理人的“合法饲养、文明饲养”职责,同时,叮嘱其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出现宠物狗咬伤他人事件的发生。随后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动物侵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让当事人从中认识到自己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和解意见,被告当庭给付了赔偿款。

此案的圆满解决,不仅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也提醒了广大宠物饲养人,宠物带来的不仅仅是陪伴和乐趣,更是一份责任和义务。人们在享受宠物带来乐趣的同时,更应该担负起作为饲养人的职责,尽到管理责任和看护义务,一旦发生意外,饲养人轻则承担经济赔偿,重则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所以一定要尊重社会公德,树立依法养宠、文明养宠、科学养宠意识,对宠物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周围人负责。


来源:丰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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