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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县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理规范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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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1 17: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丰宁在线实报 于 2023-4-11 17:44 编辑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全面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根本利益,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决定从2023年4月7日开始至2023年11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理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
    本次清理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涵盖全县27个乡镇(开发区)、310个村。资源性资产: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经营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公益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村级资产:政府拨款、减免税费、扶贫资金投入等形成的资产;村级债权债务:村级形成的各种债权和债务;农村集体经济合同:2022年以前签订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经济合同清理规范重点围绕以下八个方面,一是挤占、强占农村集体预留机动地或其他资产资源的;二是承包租赁费明显低于市场标准或期限超过法定年限的;三是承包租赁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承包租赁费用,村集体不按合同约定及时催收或解除合同的;四是承包租赁合同条款不合法、不规范、表述不准确,或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商确定的;五是未依法依规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未经过村集体研究,未经过乡镇政府备案,擅自发包或发包程序不规范的;六是承包租赁方不按合同约定合法经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及资产资源经营使用范围,擅自转包他人的;七是其他不合法、不规范的承包、流转、租赁、入股、投资、出借等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相关的经济行为;八是扶贫期间政府拨款、减免税费、扶贫资金投入等形成的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账的。

二、工作推进步骤
(一)广泛宣传发动。县乡村三级分级召开动员大会,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全县上下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统一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二)精准摸清底数。各村通过召开村“两委”干部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进行充分沟通协商,严格按照“排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程序进行。对核实后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登记情况,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待村民咨询和反映,专项领导小组将为提供线索者严格保密。公示无异议后,建立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确保集体资产资源底数准确。
(三)集中整治。各乡镇对摸排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类整治、集中推进,依法依规按照流程,全面核查处置,并进行公开公示。对于重大难点问题,由乡村上报至“三清三增”办公室,通过法律服务专班会商解决。
(四)重新规范发包。对于收回的集体资产资源按标的额一律采用“四议两公开”方式竞价承包。发包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确保集体资产资源承包规范运行。

三、依法依规推进                        
(一)要注重发挥老干部、老党员、老会计、现任干部、党员、村民代表等人员的带头作用,做好亲朋好友工作。自身存在上述清理问题的要自行主动申报,并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
(二)凡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鼓动、参与、支持、纵容违法行为的,由组织部门、纪委监委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阻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侵占霸占集体资产资源拒不退赔的,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且侵占集体资产资源拒不配合清理行动的,或采取非法手段阻挠清理的,或利用宗族、家族势力长期侵占集体资产资源,且存在涉黑涉恶情形的,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抗拒专项清理行动的,依法列为扫黑除恶治乱专项行动案件,重点督办,从严从重处理。
(四)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有权举报不合法、不规范、不合理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及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清三增”办公室举报电话:8086753
         清农村资产专项行动办公室举报电话:0314-8010641
         举报邮箱:fn8010641@163.com
                                                                                                                                                                         丰宁满族自治县“三清三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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