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河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即日起实施,最高奖励20万! 涉及承德大批市民 一起来看吧
1、举报途径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 电话、信箱、网站、微信公众号、 电子邮件等举报途径 方便举报人举报 举报人也可采用来访等形式 进行当面举报 举报人可实名也可匿名举报
2、受理的举报线索应当符合的条件
(一)涉嫌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属于医疗保障部门监管职责范围; (三)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 (四)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事实; (五)能够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对于实名举报且被受理的线索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及时告知 举报人相关奖励政策规定
3、奖励举报人应当同时符合这些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违规线索,并提供了有效证据; (二)举报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 (三)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被举报行为已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四)举报人愿意得到举报奖励,并提供可供核查且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五)其他依法依规应予奖励的必备条件。
4、奖励领取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查实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涉及案值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一次性资金奖励,原则上应当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办理。具体奖励标准为: (一)查实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按查实金额的3%给予奖励,不足500元的补足500元; (二)查实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奖励3000元加上超出10万元部分的2%; (三)查实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奖励11000元加上超出50万元部分的1%; (四)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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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天天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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