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丰宁在线实报 于 2023-8-30 09:49 编辑
京北热力重要消息来啦! 为确保2023-2024年度取暖期之前,能够更加快捷、高效地办理暂停(恢复)供热业务,更好地维护您的用热权益,根据《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和《承德市城市供热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办理暂停(恢复)供热业务的通知如下: 1.办理时限 居民用户办理停暖日期: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 非居民用户暂时不办理暂停供暖业务,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供暖恢复业务暂时不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办理材料所需手续 (一)居民用户须携带供热缴费卡、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非居民用户须携带产权人身份证、房本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非居民用户暂时不办理暂停供暖业务,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二)办理暂停(恢复)供热业务必须由房屋产权人办理,如遇特殊情况,产权人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代办人须提供房屋产权人的暂停(恢复)供热委托书(需签字确认) 、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字确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
居民用户也可微信关注丰宁县京北热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进入业务办理→服务大厅→停供申请(恢复申请)中办理。 3.注意事项 (一)居民用户在2023年9月30日前办理暂停(恢复)供热业务,由我公司负责停断或恢复操作施工,逾期我公司将不再办理此业务,并视为本年度正常用热,须正常缴纳本年度取暖费。对未按时缴纳取暖费的用户,在下一取暖期前须足额补缴上一取暖期全年取暖费后方可开栓供热。 (二)居民住宅用户办理暂停供热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三)非居民用户办理暂停供热继续执行原政策,按照不超过总热费的20%收取停暖热损补偿费。 (四)对于室内采暖系统未分户改造的用户、非居民用户、阁楼用户以及公建单位用户,在办理暂停(恢复)供热业务前,需先自行截断(恢复)取暖设施,并联系供热站站长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到供热收费大厅办理停热(恢复)供热手续 (五)停断(恢复)施工过程中,热用户须主动配合供热工作人员清理供热设施周边障碍物,并在施工作业完毕后进行现场签字确认。 (六)供热设施停断后,用户须自行将采暖系统存水排净,并对采暖设施采取有效保温措施,因暂停供热造成室内设施出现(比如自来水管、暖气片等)冻损或泄漏事故的,由产权人自行负责。 (七)供热设施停断后,用户须妥善保管阀门、管材、管件等设施,如在恢复施工过程中,发生阀门、管材、管件等设施丢失、缺损问题,由热用户自行采买解决。 (八)暖气水是自来水加入防腐、阻垢、软化等化学试剂的工业用水,不能充当生活用水。 (九)如果窗户密封性能欠缺,冷风渗透过大,建议您考虑增强保温性能。 (十)对于地采暖用户地面覆盖物过多(例如榻榻米等)会影响采暖系统的正常散热。 (十一)对于地采暖系统瓷砖的导热性能优于其它同类产品,铺设木地板容易引发不热问题,建议考虑选择导热性能优良的产品。
4.违法窃热
1、未办理用热入网手续,擅自接入供热管道用热; 2、报停用户擅自恢复用热,以达到不交费用热的目的 3、擅自增加供热面积的; 4、擅自在供热装置上安装放水阀偷排供热用水的; 5、擅自安装管道泵,强制加快暖气管道中热水流速,达到提高室内温度的目的; 6、擅自在暖气片上加装换热器加热自来水管道中的水; 7、热计量用户擅自破坏或者拆卸、改装、干扰用热计量设施,达到少交费的目的; 以上行为均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需给其他用户或供热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办理地点 京北热力供热公司收费大厅 (丰宁县交通公寓对面收费大厅) 服务热线:966866
非居民用户办理暂停供热业务和用户办理供暖恢复业务时间将另行通知,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来源:京北热力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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