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友好方钢笔 于 2023-9-12 10:53 编辑
近日,丰宁交警大队凤山中队民警在开展“双违”整治行动中,查处了两起货车违法载人的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023年9月6日9时39分许,凤山中队交警在凤多线75公里200米路段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HS***8的轻型普通货车后车厢里乘坐了一名乘客,当即将该货车拦停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3人,在回家途中,由于路程较短,抱有侥幸心理,坐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货车车斗内,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及乘坐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丰宁交警对该车驾驶人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要求其对车上人员进行安全转运。 9月7日下午16时许,驾驶人朱某某驾驶的轻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凤多线75公里200米地点因违法载人被执勤交警查获。 经查,朱某某驾驶的货车车斗内乘坐2人,没有任何防护措施。驾驶人声称,车上坐的都是一块在瓦窑沟干活的工友,刚干完活要去选营吃饭,为了方便让大家坐在货车车斗内。民警对驾驶人和乘车人耐心地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让驾驶人及乘车人意识到货车违法载人存在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依据相关规定,执勤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 交警提示:货车车厢不得载客!货车违法载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在拐弯、急刹车时,乘坐人员极易发生磕碰,还可能被甩出车外。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极易造成重大伤亡。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别让货车成为“祸车”!
来源: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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