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 1 号令:《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后简称《办法》),其中有第八条引起热议:
看到这里就引起广大网友的疑惑,什么是预防性疫苗,为什么不纳入基本医保,这时候公布难道是和新冠疫苗有关吗?
什么是预防性疫苗? 预防性疫苗是相对于「治疗性疫苗」定义的,即传统疫苗,是让健康人接种,预防健康人生病的。比如乙肝疫苗、HPV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流感疫苗等。国内目前提到疫苗,一般都是指这些预防性疫苗。 治疗性疫苗是近些年才有的,主要是针对已经得病的人,注入该疫苗后刺激免疫系统去抗击疾病,达到治疗或防止疾病恶化的目的。目前治疗性乙肝疫苗、治疗性癌症疫苗、治疗性系统性红斑狼疮疫苗均在临床试验过程中。 治疗性疫苗是近些年才有的,主要是针对已经得病的人,注入该疫苗后刺激免疫系统去抗击疾病,达到治疗或防止疾病恶化的目的。目前治疗性乙肝疫苗、治疗性癌症疫苗、治疗性系统性红斑狼疮疫苗均在临床试验过程中。
来自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 为什么不纳入医保? 这里就涉及到《办法》颁布的前因了,2019 年的两会上有代表建议建议宫颈癌疫苗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国家医疗保障局作出了答复,其中就有解释: (1)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故包含疫苗在内的疾病预防控制等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渠道予以解决。 (2)另外,在诊疗项目范围管理上,国家采取排除法制定了基本医疗诊疗项目目录,明确非疾病治疗类项目,如各种预防性的诊疗项目、疫苗等,不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3)同时,由于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快速增长但整体水平仍然不高,考虑到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特别是居民的筹资水平较低,城乡居民医保目前人均筹资水平仅700元左右......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包括二类疫苗等非治疗性的、预防性的项目。
这是「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医保」的答复,也是本次公布的《办法》的前因之一。 新冠疫苗要收费了吗? 那不少网友担心的新冠的费用问题,是怎么回事呢? 前面提到了《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故包含疫苗在内的疾病预防控制等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渠道予以解决。 公共卫生服务渠道又是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我们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免费的)和非免疫规划疫苗(自费的)。
根据《关于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免疫规划疫苗的钱是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从来就不是从医保里支出的。
因此,本次新冠疫苗是否收费与当前医疗保障局公布的《办法》无关,因为这笔资金肯定也是一样需要走「公共卫生服务渠道」。 还是希望这次新冠疫苗可以免费接种,不然会让很多人不愿意接种,而接种人数不够多,是不能保证形成足够的保护墙。一旦放开流通,很可能导致病毒重新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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